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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費公告

台灣大哥大行動寬頻業務服務-「4G行動上網加價購」宅經濟促銷方案說明

公告日期:2020/04/29

台灣大哥大4G行動上網加價購4G行動上網加價購15日吃到飽4G行動上網加價購4GB
原始月租方案(牌告價)(元) 10日(連續240小時)行動上網不降速/900元 3GB/350元
月租費 - -
可抵通信費(可/不可) 不可 不可
合約期間(月) - -
優惠方案內容 加購10日上網吃到飽,再贈5日;
合計15日(連續360小時)行動上網不降速特價900元。
加購3GB,再贈1GB;
合計4GB傳輸量特價$350。
通信費 贈送通信費(元) - -
網內通話 一般
(元/秒)
- -
減價
(元/秒)
- -
免費分鐘數 - -
網外通話 一般
(元/秒)
- -
減價
(元/秒)
- -
免費分鐘數 - -
市話 一般
(元/秒)
- -
減價
(元/秒)
- -
免費分鐘數 - -
網外+市話 免費分鐘數 - -
網內+網外 免費分鐘數 - -
影像電話
網內通話
一般
(元/秒)
- -
減價
(元/秒)
- -
免費分鐘數 - -
影像電話
網外通話
一般
(元/秒)
- -
減價
(元/秒)
- -
免費分鐘數 - -
簡訊 網內
(元/則)
- -
免費網內則數 - -
網外
(元/則)
- -
免費網外則數 - -
數據傳輸 無限上網速率 - -
部分無限上網之期間 - -
有限上網速率 - -
國內免費數據傳輸量 - -
超量後速率 同用戶現行資費方案 同用戶現行資費方案
加購費率(計量) - 4GB/350元
加購費率(計時) 15日(連續360小時)行動上網不降速/900元 -
電信優惠補貼款(元) - -
終端設備補貼款(單門號無)(元) - -
計算方式 - -
促銷案實施日期 109/5/1 109/5/1
促銷案截止日期 109/5/31 109/5/31
適用對象  台灣大哥大4G行動寬頻業務月租型無不降速優惠用戶(含申辦終端設備專案之用戶)  台灣大哥大4G行動寬頻業務月租型無不降速優惠用戶(含申辦終端設備專案之用戶)
備註: 1 . 申辦地點:台灣大哥大全省直營/加盟/網路門市/行動客服APP/免付費語音專線(53588)/客服188專線。
2. 本服務適用台灣大哥大4G行動寬頻業務月租型無不降速優惠用戶(含申辦終端設備專案之用戶),於時效結束後始可購買下一筆。
3. 已降速用戶申辦本服務後即可恢復原4G上網速度。
4. 本服務可連續使用360小時(15日)。申請範例 : 2020/1/2 申裝『4G行動上網加購15日吃到飽』,成功後將收到服務生效簡訊,提醒服務生效起訖為2020/1/2 14:05至2020/1/17 14:05。
5. 傳輸量計算方式:用戶申請本服務後,將先不扣原資費內含傳輸量,待本服務失效後才開始扣原資費內含傳輸量。
6. 消費者保護權益部份:
(1) 行動寬頻業務用戶可隨時申辦本服務,不論資費內含量是否已使用完畢。
(2) 服務申辦成功:透過簡訊通知用戶服務已生效。
(3) 上網用量提醒:透過簡訊及行動客服APP訊息,主動通知用戶上網剩餘用量。若用戶於降速前申辦本服務,加購之傳輸量會納入當月用戶資費方案內含傳輸量合併計算,並於當月剩餘用量小於30%及10%時收到用量提醒與降速通知簡訊及APP訊息;若於降速後加購傳輸量,即可恢復原行動寬頻上網速度,並於當月剩餘用量小於30%、10%及0%時收到用量提醒與降速通知簡訊及APP訊息。
(4) 傳輸量計算方式:用戶申請本服務後,將先不扣原資費內含傳輸量,待本服務失效後才開始扣原資費內含傳輸量。
1. 申辦地點:台灣大哥大全省直營/加盟/網路門市/行動客服APP/免付費語音專線(53588)/客服188專線。
2. 本服務適用台灣大哥大4G行動寬頻業務月租型無不降速優惠用戶(含申辦終端設備專案之用戶),可隨時加購傳輸量,於帳單週期內不限購買次數。
3. 已降速用戶申辦本服務後即可恢復原4G上網速度。
4. 傳輸量計算方式:用戶申請本服務後,將優先使用原資費內含傳輸量,待原資費內含傳輸量使用完畢後才開始扣本服務傳輸量。
5. 消費者保護權益部份:
(1) 行動寬頻業務用戶可隨時申辦本服務,不論資費內含量是否已使用完畢。
(2) 服務申辦成功:透過簡訊通知用戶服務已生效。
(3) 上網用量提醒:透過簡訊及行動客服APP訊息,主動通知用戶上網剩餘用量。若用戶於降速前申辦本服務,加購之傳輸量會納入當月用戶資費方案內含傳輸量合併計算,並於當月剩餘用量小於30%及10%時收到用量提醒與降速通知簡訊及APP訊息;若於降速後加購傳輸量,即可恢復原行動寬頻上網速度,並於當月剩餘用量小於30%、10%及0%時收到用量提醒與降速通知簡訊及APP訊息。
(4) 傳輸量計算方式:用戶申請本服務後,將優先使用原資費內含傳輸量,待原資費內含傳輸量使用完畢後才開始扣本服務傳輸量。
(5) 剩餘傳輸量遞延通知:若當月加購之傳輸量於帳單結算日前未使用完畢,此服務剩餘傳輸量可遞延至下一帳單週期使用,並於下一帳單週期首日發送簡訊通知用戶遞延多少傳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