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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費公告

台灣大哥大行動寬頻業務服務-新增「4G行動上網加購傳輸量3GB服務」 說明

公告日期:2018/01/31

一、收費標準
服務名稱 計次服務使用費 購買傳輸量 服務說明
4G行動上網加購3GB 350元/次 3GB
  • 行動寬頻用戶可隨時加購傳輸量,於帳單週期內不限購買次數。
  • 已降速用戶加購傳輸量後即可恢復原行動寬頻上網速度。
  • 傳輸量計算方式:用戶申請本服務後,將優先使用原資費內含傳輸量,待原資費內含傳輸量使用完畢後才開始扣本服務傳輸量。
  • 當月加購之傳輸量,若於帳單結算日前未使用完畢,可遞延至下一帳單週期使用(限遞延一期)。

 

二、說明事項
  1. 茲因應行動寬頻上網服務上市至今用戶數持續成長,本公司推出「4G行動上網加購傳輸量服務」,希望增進行動寬頻上網使用經驗,藉此提升用戶使用行動上網意願與行動科技的普及率。
  2. 本服務適用台灣大哥大4G行動寬頻業務月租型無不降速優惠用戶(含申辦終端設備專案之用戶)。
  3. 消費者保護權益部份:
    • 行動寬頻業務用戶可隨時申辦本服務,不論資費內含量是否已使用完畢。
    • 服務申辦成功:透過簡訊通知用戶服務已生效。
    • 上網用量提醒:透過簡訊及行動客服APP訊息,主動通知用戶上網剩餘用量。若用戶於降速前申辦本服務,加購之傳輸量會納入當月用戶資費方案內含傳輸量合併計算,並於當月剩餘用量小於70%、10%及降速時收到用量提醒與降速通知簡訊及APP訊息;若於降速後加購傳輸量,即可恢復原行動寬頻上網速度,並於當月剩餘用量小於70%、10%及降速時收到用量提醒與降速通知簡訊及APP訊息。
    • 傳輸量計算方式:用戶申請本服務後,將優先使用原資費內含傳輸量,待原資費內含傳輸量使用完畢後才開始扣本服務傳輸量。
    • 剩餘傳輸量遞延通知:若當月加購之傳輸量於帳單結算日前未使用完畢,此服務剩餘傳輸量可遞延至下一帳單週期使用,並於下一帳單週期首日發送簡訊通知用戶遞延多少傳輸量。

 

三、用戶申請服務之使用程序
  1. 申請方式:本公司用戶可透過手機直撥188、免付費語音專線53588、登入行動客服APP或親洽全省直營服務中心辦理申請「4G行動上網加購傳輸量服務」。
  2. 退租方式:本服務為單次型服務,無須另行退租。若當月加購之傳輸量於帳單結算日前尚未啟用,可於帳單結算日前手機直撥188或親洽全省直營服務中心辦理取消。
  3. 消費者服務專線《免付費服務電話》:凡本公司用戶請手機直撥188,或撥0809000852洽詢客服人員。

 

四、實施日或預定實施日:2018年2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