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費公告
台灣大哥大行動寬頻通信業務-『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加值服務資費說明
公告日期:2018/01/30
一、收費標準
項目 | 費用 |
---|---|
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 | $112/次 |
二、適用對象
台灣大哥大行動寬頻通信業務用戶
三、使用說明
- 依「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第43條規定,移出經營者得向攜碼用戶酌收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用,以彌補移轉作業所生之部分成本。
- 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11月16日公告修正「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用上限」規定,行動通信網路業務經營者及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時,移出經營者得向攜碼用戶酌收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用之上限為新臺幣一百十二元。
- 本公司用戶,於申請號碼可攜服務移出成功時,得繳納「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
四、用戶申請服務之使用程序
- 收費標準
- 月租型:用戶申請號碼可攜服務移出生效後,將在該用戶最後一期帳單中一併收取。
- 預付型:用戶臨櫃申請號碼可攜服務時,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當下收取。
- 退費標準
- 月租型:無退還差額之情況。
- 預付型:用戶申請辦理號碼可攜服務為107年1月但107年2月始移轉生效之用戶,可持原開立收據至原繳納移轉作業費用之門市申請差額退款。
五、正式實施日:
107年2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