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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10/9/1~2010/9/29。
適用對象:1. 首次申請電子帳單並經台灣大哥大確認申請成功之用戶。 2. 2009/12/31 (含)前已取消電子帳單,且之後未再申請電子帳單服務之用戶。
3. 於台灣大哥大網站使用金融卡網路繳款用戶(每一門號限參加乙次)。
優惠內容:1. 申請電子帳單服務成功或使用金融卡網路繳款(限繳交該期帳單金額全額者)服務成功者,即可獲贈ezPeer免費
30天體驗方案﹝以下簡稱「本活動體驗方案」﹞之序號乙組。
2. 前1,000名成功開通本活動體驗方案序號之用戶(申請電子帳單成功用戶及使用金融卡網路繳款成功用戶各
500名),可獲贈蔡依林「美人計」單曲CD乙張。
3. 成功開通本活動體驗方案序號之用戶還可參加抽獎活動,獎項為蔡依林簽名單曲CD乙張,共5名。
領獎方式:1. 本活動期間依本活動規定申請電子帳單成功或使用金融卡網路繳款成功後,將由系統自動發送本活動體驗方案
序號,並顯示於網頁上。
2. 蔡依林單曲CD:本活動結束二週內公佈在台灣大哥大網站,並以簡訊通知用戶領獎。領獎人須在
2010/10/15~2010/10/31期間至指定之myfone直營門市領獎﹝離島一律採郵寄方式,其餘均不郵寄﹞。
3. 蔡依林簽名單曲CD:本活動結束二週內公佈在台灣大哥大網站,贈品將以郵寄方式寄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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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序號:1.用戶於獲得本活動體驗方案序號後需至 ezPeer網頁台灣大哥大用戶專區登錄序號。
2.若用戶原本已有付費之ezPeer帳號,請洽ezPeer客服取消原付費帳號後,方可登錄本活動體驗方案
序號,享有ezPeer免費30天體驗。
3.本活動體驗方案序號有效登錄期限至2010/11/30止。
注意事項:1.本活動體驗方案僅限台灣大哥大月租型用戶參加(不含 0 月租型用戶),每門號限體驗一次。
2. 參加本活動體驗方案用戶須同意加入台灣大哥大小額付費服務。
3. 參加本活動體驗方案用戶自登錄體驗序號之日(含)起算 30 日屆滿後,若未主動洽ezPeer客服申請取消者,
視為同意繼續使用 ezPeer服務。 用戶使用ezPeer免費30天體驗期間係於 2010/12/31(含)前屆滿並繼續使
用者,即可享有前 12 個月ezPeer服務月租費八折之優惠,第13個月(含)之後即按 ezPeer服務月租費原價
計費(詳情請洽ezPeer客服)。
4. ezPeer服務月租費原價 149 元,將隨您的台灣大哥大電信帳單每月出帳,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收費。
5. 參加本活動體驗方案用戶所享優惠不得與其他 ezPeer優惠共用。
6. 參加本活動體驗方案用戶,若需取消服務者,請洽 ezPeer客服取消。
7. 台灣大哥大及ezPeer保留本活動體驗方案內容變更或終止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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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10/5/10~2010/12/31 。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至台灣大哥大網站使用金融卡網路繳款連續5次〈含〉以上(每次皆需繳交帳單金額全 額),即可參加
抽獎活動,獎項為新光三越面額$3,000禮券,共計5名;新光三越禮券使用規則需依新光三越規定及禮券所載內
容辦理。
中獎公佈:中獎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公佈於台灣大哥大網站,並由專人連絡通知領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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